第一条 为了保护图书馆公共资源,防止书刊设备污损,消除虫鼠害等安全隐患,维护公共秩序,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,兼顾读者实际需求,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、《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相关规定,结合西安图书馆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规范。
第二条 读者可携带非酒精类的无色、非含糖饮料(置于防溢出容器内)入馆,不可携带有气味食物、外卖盒餐等入馆。
第三条 读者随身携带的食品(非有气味食物、非外卖盒餐等)应封口包装好置于非透明包/袋内,不得在禁止区域将食品置于公众视线范围内。
第四条 非酒精类的无色、非含糖饮料(置于防溢出容器内)可在西安图书馆楼内限定区域放置和饮用。携带饮料必须使用密封瓶装,确保不会造成洒漏和污染图书馆文献、设施。
第五条 读者随身携带的食品、饮料,请统一于西安图书馆一楼电梯旁的读者就餐区食用。
第六条 饮料、食品食用时如发生溢洒,须立即联系西安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清理。若造成图书和设施污损的,须按照西安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赔偿。
第七条 读者应自行将食物垃圾弃置于垃圾桶内,对于不符合规定携带或放置在禁止区域的食品和饮料,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清理丢弃,清理过程中发生遗失或损坏,责任由读者自负。
第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西安图书馆负责解释。原有关规定与此规范不一致的,按此规范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