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馆须知
一、基本规范
·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、法律法规及本馆各项管理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共同维护公共秩序。
·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请到少儿服务区阅览,学龄前儿童须有监护人陪同。
二、文明形象
·到馆读者请着装整洁端庄,凡衣冠不整、穿凉拖鞋、醉酒者谢绝入内。
三、安全卫生
·严禁携带宠物(导盲犬除外)、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入馆。
·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。
·请勿在各阅览区内餐饮,如有需求请到指定餐饮区。
·请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整洁,树立环保意识,按照垃圾分类规则投放废弃物。
四、物品存放
·请将个人物品随身携带自行保管,如有丢失概不负责。
五、阅读环境
·入馆前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,接打电话需进入静音舱内。
·保持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、嬉闹、追逐、吵架、斗殴等不文明行为。
·请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秩序,未经允许,禁止在馆内开展自媒体直播、录播活动;禁止在馆内使用闪光灯、自拍杆及摄影器材拍摄;禁止进行各类表演、宣传、采访、社会调查、宗教活动、售卖商品或服务、商业性拍摄等非图书馆活动。
·禁止张贴广告、散发传单和推销商品。
·除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读者所携带的必要的轮椅、婴儿车以外的代步工具(代步工具仅限特定人群代步使用,禁止用于运输装载物品),如滑板车、自动平衡车、自行车、轮滑、儿童三轮车等均禁止入馆,所有具有运输装载功能的带轮工具,例如野餐车、营地车、手拖车、带座椅的行李箱、拖挂车等禁止入馆。所有代步工具自行存放于馆外,如有损坏或丢失,我馆概不负责。
六、座位使用
·禁止在阅览座位上躺卧睡觉。
·请勿占据阅览座位。
七、资源保护
·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,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需按规赔偿。
八、团体活动
·团体参观和组织各类活动请提前与我馆办公室预约,未经准许不得在馆内进行团体活动。
九、文明指引
·我馆有权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。对情节严重者,将“不文明读者信息”记入读者信用记录;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处理。
十、应急处理
·如遇有紧急突发性事件,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疏散。
以上规定旨在为读者创造一个安全、文明、舒适的阅读环境,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。